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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树立辩证思维、转化观念,正确看待纪律约束与纪律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化对纪律内在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将纪律转化成自律,使有意识的遵守转化成无意识的遵从。
●敬畏纪律,并不是允许“不作为”,而是要在行动上有所戒惧、有所节制,自觉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权力。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遵守执行没有选择项。在遵守纪律问题上,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没有大小之别,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在党内没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
“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语重心长地重申了纪律之于党员干部的重要性。守纪律、讲规矩是共产党人的政治基因。入了党的门,成为党的人,守纪律、讲规矩就不仅是对党庄严的承诺,更是责无旁贷的义务和终身必修的功课。
要自觉学习。学纪懂纪,才能守纪用纪。不学、不知、不懂,遵守、执行、维护就无从谈起。党对严守纪律的要求是不变的,但纪律的具体规定是发展的。党员干部必须树立主动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无论是身在领导岗位还是作为普通党员,无论是在岗在职还是退休赋闲,都要把学习纪律作为日常功课,生命不息学习不止。不仅要学习党章、党纪、国家法律等成文的纪律,而且要学习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不成文的规矩,了解掌握纪律规矩的具体内容、基本要求和精神实质,对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了以后会有什么后果了然于胸,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党的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护身符”。党员干部要在学习中树立辩证思维、转化观念,正确看待纪律约束与纪律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化对纪律内在本质的认识和把握,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不断强化纪律意识、提升纪律修养,主动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的行为规范和人生准则,铭刻于脑、烙印于心,将纪律转化成自律,使有意识的遵守转化成无意识的遵从。
要心存敬畏。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纪党规,既是警示的“红线”,更是带电的“高压线”。党员干部应多学一学禁止性规定、责任性条款,从学习中得到警示;要多看一看那些跨越“红线”、碰触“高压线”者的可悲下场,从感悟中得到警醒。要把纪律作为悬在头顶的“三尺利剑”,时时牢记、刻刻敬畏,心中始终要有一种“怕”的感觉。这种敬畏、这种“怕”,不是胆小怕事,不是谨小慎微,而是对党的纪律从心底里的敬重,是对自己的自我约束、自我警醒。这种敬畏,这种“怕”,是一种精神境界,是一种明智选择,更是一种政治上的成熟,是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基本素质。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老子天下第一”,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着性子恣意妄为,最终锒铛入狱、身败名裂、家破人亡,其教训可谓惨痛,但悔之晚矣。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既是对党和人民负责,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是必须固守的底线。对每一名党员干部来讲,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当然,敬畏纪律,并不是允许“不作为”,而是要在行动上有所戒惧、有所节制,自觉在纪律和法律范围内开展工作、行使权力。“畏法度者最快活”。党员干部应在内心深处牢记纪律、敬畏纪律,筑牢思想“防火墙”,自觉把敬畏之心融入工作生活,以敬畏促自律,以自律带遵守,合规工作、遵纪生活。
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遵守执行没有选择项。在遵守纪律问题上,没有重要不重要之分,没有大小之别,也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无论是明文规定的党章、党纪、国家法律,还是长期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都是每个党员必须自觉遵守的规矩;不论党龄长短、资历深浅、职务高低、功劳大小,在职还是退休,都只有遵守执行的义务,没有违反的权利,在党内没人有资格搞特殊、当例外。作为一名党员,应当自觉将党的纪律化为生命的一部分,干什么事情首先要判断是否合乎党的纪律。应当坚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把遵守党的纪律贯穿日常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不讲条件,不走过场,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切实做到有人监督与没人监督一个样,在职期间与退休之后一个样,八小时之内与八小时之外一个样,工作圈与社交圈、生活圈一个样。不能今天想起来了就遵守执行,明天工作忙起来就忘记遵守执行;不能因为事关重大就去遵守执行,事小责轻就放松遵守执行,历史上包拯掷砚、羊续悬鱼拒贿都是从小事做起的。所以,应日复一日、持之以恒,通过不懈坚持,使之成为一种习惯,升华成一种文明素养。“律己方能服人,身正方能带人,无私方能感人。”在遵守纪律上,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立镜子;应带头维护纪律,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板起脸来开展批评,握起拳头开展斗争,对于违反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行为的,要带头进行批评抵制,推动党内形成敢于批评、善于批评的氛围,不断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带动本地区本部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风尚。
要严肃执行。“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对违纪行为不严肃惩处,不仅会瓦解党的统一性、削弱党的战斗力,严重破坏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形象,而且可能形成“破窗效应”。严肃执纪这一手,什么时候都不可软,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纪律方面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制止的制止、该纠正的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倾向性问题发展成现实性问题,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坚持平等执纪,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纪律约束没有例外,无论是谁踩“红线”、闯“雷区”,都应敢于亮剑、及时出剑,不避亲疏、不宥权贵,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坚持刚性执纪,问题调查不能避实就虚、避重就轻、隔靴搔痒,问题处理不能就低不就高,以轻代重、以纪代法、以罚代刑,轻描淡写,虚晃一枪;该没收的坚决没收,该处分的坚决处分,该移交司法的坚决移交,避免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杜绝“处处高压线、处处不带电”,将纪律的“紧箍”扎得更紧,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用严肃执纪让违纪者付出代价,使企图违纪者望而止步。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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